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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on 民事-聲請退費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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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民事聲請退費狀
案號
股別	
聲請人:		     住:
電話:
相對人		     住:
為依法提呈聲請退費事:
一、	聲請人爰依民事訴訟法聲請退還裁判費三分之二,並為簡化取款程序,願負擔匯費請准將款項匯至如附件所示之帳戶,以憑辦理退費。
二、	狀請 鈞院鑒核,如蒙所請,毋任感禱
謹  呈
臺灣OO法院  O事庭  公鑒
證物明細:
證1:存摺封面影本。
中  華  民  國      年     月       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具狀人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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